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文化和旅游部2023年新春旅游推广活动将办******
旅游迎春 休闲过年
文化和旅游部2023年新春旅游推广活动将办
本报讯 (实习记者张欣)由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新闻中心联合主办的“打卡旅游休闲 打开欢乐春节”——2023年新春旅游休闲推广活动将于1月15日至2月5日举办。活动将统筹线下旅游休闲产品供给和线上旅游休闲方式推介,联合各地和有关平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加大春节假日旅游产品供给和宣传推介力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旅游休闲的现实需求。
春节假期是人们探亲访友、休闲旅游的高峰期。为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和旅游部联动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以及旅游场所,开展此次宣传推广活动,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有序恢复发展,引导广大游客参与旅游休闲,把“旅游迎春、休闲过年”作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生动体现,并鼓励媒体平台和在线旅游平台对旅游休闲产品和旅游休闲方式、智慧旅游场景加强宣传推介,共同营造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
据介绍,活动期间,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将支持各平台围绕“打卡旅游休闲 打开欢乐春节”宣传推介主题,开设活动专题、发起相关话题;支持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旅游机构、旅游达人、广大用户等,通过图文、视频、音频、直播等形式参与旅游休闲活动、展示旅游生活、分享过年体验;支持有粉丝基础、直播经验丰富的旅游账号开展直播活动。相关平台还将同步开展本地旅游休闲的消费补贴活动,推出系列旅游惠民措施,提供优质优惠旅游服务和产品线路,加大旅游休闲产品线路营销,促进春节期间旅游休闲消费。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