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闽同志简历******
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 郑建闽,男,汉族,1965年6月生,台湾台北人,1989年9月参加工作,台盟盟员,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现任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台联会长,福建省政府副省长,台盟中央副主席、福建省委会主委,福建省残联第七届主席团主席(兼职)。
1982至1986年,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系学习。1986至1989年,福建师范大学地理系硕士研究生学习。1989至1992年,福建省漳州市土地管理局办事员、科员。1992至1996年,华东师范大学西欧北美地理研究所地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1996至2000年,福建省土地管理局地籍处主任科员。2000至2006年,历任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副处长、处长。2006至2008年,福建省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2008至2010年,福建省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主任。2010至2012年,福建省福州市政协副主席。2012至2016年,台盟中央常委、福建省委会主委(2013年3月确定为正厅级),福州市政协副主席。2016至2017年,台盟中央常委、福建省委会主委,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福州市政协副主席。2017至2018年,台盟中央副主席、福建省委会主委,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2018至2022年,福建省政府副省长,台盟中央副主席、福建省委会主委,福建省残联第七届主席团主席(兼职),福建省政府参事室主任(兼职)。
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
宁夏首例终身禁业刑事案宣判 一在校老师性侵未成年人获刑13年******
中新网银川2月1日电 (杨迪 张金凤)一在校老师在长达六年时间里,利用教师的身份便利,多次猥亵在校女学生并对一名女学生实施强奸行为,多年后被害人报案,该教师被依法抓获……记者1日从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法院对这起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案依法宣判,以被告人李某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时禁止被告人李某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宁夏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判决终身禁业的首例案件。
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2012年至2018年期间,在担任小学六年级班主任、数学老师期间,利用其教师身份的便利,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以补课辅导、批改试卷、接热水、家访为由,在晚自习下课后从小学女生宿舍内,先后将15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分别单独带至其家中、附近的山上、教学楼等地实施强奸、猥亵行为。其中,被告人李某实施强奸犯罪1起,强制猥亵犯罪6起,猥亵儿童犯罪8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目无国法,违背妇女意志,利用其教师身份,强行与未成年女学生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李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猥亵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已满14周岁)构成强制猥亵罪,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猥亵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未满14周岁)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予严惩。(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